民國七十五年,任職花蓮海關的蔡永福,因官商勾結罪名被收押起訴,當時同案被牽連的同事多達十多人。一審,蔡永福即被判了十年徒刑。那年,蔡永福卅九歲,才捧上當時人人稱羨的公務員鐵飯碗五年時間。
「辛辛苦苦考上海關,才做了五年,就無辜捲入這麼嚴重的官司,我真的很不甘心;再想到家中還有妻小、高齡父母和大伯,生活重擔全落在妻子的身上,心裡實在憂慮的不得了。」初入獄的蔡永福懷著滿腹的冤屈和愁煩,寢食難安,看的、抱的、枕的都是六法全書,腦海中成天反覆思索案情,希望能為自己找到一條生路。
可是,羈押在看守所一年多,歷經地院、高院、最高法院,一直上訴到更三審,仍然沒有還他清白。
親友們說,這是他命中的劫數,而從小浸淫在民間信仰中,會撿骨、過火、看命,甚至會為人改運的蔡永福也深信不疑。他勤唸佛經,又教太太拿他的衣服去拜神改運,希望能藉眾神的力量為他消災解厄。
「隨著一次次上訴被駁回,即使唸再多的經,我的心情還是沒法子平靜,依然吃不下、睡不著,才沒多久,身體就虛弱到舉步維艱,連孩子來面會,我都得扶著牆壁才走得出去。」一年多的時間裡,蔡永福懷著一股不甘心的意志,拖著孱弱的身子求生,深怕自己崩潰的他,甚至不肯讓一滴眼淚流下來。
直到七十六年底,蔡永福被分發到二人舍房,與他同住的是一位六十多歲的基督徒李先生。起先,二個人總是各看各的經書,交談極少,蔡永福只是奇怪,為什麼李總是看同一本黑皮的經書,但也無心多問。
二個多月後,李突然開口對他說:「蔡,你這樣子不可能出得去的。」蔡永福聽了有些生氣,心想:「就算不能平反,也不過是十年刑期,我才四十歲,怎麼出不去?」。沒過多久,李又再度對他說同樣的話,蔡永福終於按捺不住反問李是什麼意思? 「你這樣不吃不睡,身體都保不住了,還打什麼官司呢?」李的話給了蔡永福當頭一棒,他才警醒到,照他這樣子下去,官司打完了,命也沒了。但是知道歸知道,他還是沒辦法放鬆自己。
在李的邀請下,蔡永福抱著嘗試的心態跟著李做了生平第一次禱告。奇異的是,當他一開口,二年來流不出的眼淚竟然剎那間傾洩而下,他痛痛快快的哭了一場,而當晚,他也睡了繫獄以來的第一次好覺。
第二天當他輕鬆無比的醒來,將這樣的奇蹟告訴李時,李對他說:「這是上帝賜福給你。」雖然還不認識 神,但蔡永福已然感受到,這位 神的的確確挪去了他心中長久以來的重擔,賜給他一夜的平安。
他開始跟著李讀經禱告、分享,二人成了無話不談的好友,一個多月後,李為他在舍房中唯一有水的地方──馬桶上施行洗禮。
但,雖然信了主,蔡永福的心情仍然常隨官司的進展而起起伏伏,難以坦然接受不公的判決。一天,當他讀到撒母耳記上篇中的一段經節時,卻意外的獲得了安慰與釋放:「耶和華使人死也使人活,使人下陰間,也使人往上升。他使人貧窮,也使人富足,使人卑微,也使人高貴。他從灰塵中抬舉貧寒人,從糞堆中提拔窮乏人,使他們與王子同坐,得著榮耀的座位。」(撒上二:6-8)
這段經節讓蔡永福回憶起自己的成長過程,他想起自己小學畢業就因為家貧而無法繼續升學,小小年紀就跟著大人上船討海;廿七歲才有機會上岸來半工半讀完成國中補校的學業;高中學歷還是唸函授學校、參加鑑定考試才拿到的。公務人員資格更是他苦讀多年,才在卅四歲時考上。
他付出了比一般人更辛苦的代價,兢兢業業的求上進,本以為終將否極泰來,卻不料禍從天降!有太多太多的委屈和疑惑在他內心,卻沒有人可以給他答案。而這段經節,卻像是上帝對他的親自回答!一切的苦難似乎都有了答案: 神在灰塵中揀選了他這個貧寒人,親自潔淨、豐富他的生命;又讓他在糞坑上受洗,象徵從糞堆中提拔他,應許祂必負責到底。
這段經節再次讓蔡永福放聲大哭,這回哭的是,為什麼直到現在上帝才讓他有機會認識衪?如果能夠早些信主,或許他的心靈能少受許多的苦,但他也知道,若不經歷這些,他不可能真正接受這位生命的主宰。
這場官司歷時兩年才判刑確定。此時,蔡永福的刑期只剩下一年半,拋去了不甘和疑惑,蔡永福以平靜的心情接受結果,他改以良好的表現來換取到外役監、縮短刑期等待遇。
這段時期也讓蔡永福深刻的感受到上帝的恩典。當他在外役監因體力不足無法完成分配責任區的工作時, 神竟感動他的獄友不計酬勞的伸出援手幫助他。而當他因為太太發生車禍沒錢開刀,女兒決定休學去打工,而急得想逃獄時, 神又奇妙的差遣駐監牧師意外來訪,不僅阻止了他的越獄行動,還藉著那位陸廷奇牧師為他解決了家庭的難關。
也是那一回,陸牧師的一句話深深的駐進了蔡永福的心:「上帝的恩典時時刻刻賜給接受祂恩典的人。」,這句話讓蔡永福立定心志,出獄後要時時傳講福音,讓更多的人認識上帝的恩典。
如今,蔡永福除了隨更生團契到監獄中向受刑人做見證外,並參加人人佈道隊在街頭上傳講訊息,領人信主。在眾人面前,蔡永福從不諱言自己這一段在他人眼裡視為不光彩的過去,因為他知道,上帝的恩典勝過這一切。
轉載自中華國際聖經協會出版之百寶書